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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磁辐射防护规定》(GB 8702-88)
浏览:95 发布日期:2015-09-07

1、电磁辐射防护限值

职业照射: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,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(SAR)小于0.1W/kg

公众照射:在一天24h内,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(SAR)应小于0.02W/kg

2导出限值

职业照射: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,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(职业照射导出限值)要求。

表1 职业照射导出限值

频率范围(MHz)

 电场强度(V/m)

 磁场强度(A/m)

功率密度(W/m2)

0.1--3

87f/f

0.25/f

20/f

3--30

150/f

0.40/f

60/f

30--3000

28/f

0.075/f

2/f

3000--15000

0.5/f

0.0015/f

f/1500

15000--30000

61/f

0.16/f

10/f

注:* 系平面波等效值,供对照参考。

**供对照参考,不作为限值;表中f是频率,单位是MHz,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。

公众照射:在一天24h内,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应满足表(公众照射导出限值)要求。

表2 公众照射导出限值

频率范围(MHz)

 电场强度(V/m)

 磁场强度(A/m)

功率密度(W/m2)

0.1--3

40/f

0.1/f

40/f

3--30

67/f

0.17/f

12/f

30--3000

12/f

0.032/f

0.4/f

3000--15000

0.22/f

0.001/f

F/7500

15000--30000

27/f

0.073/f

2/f

 对于脉冲电磁波,除满足上述要求外,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所列限值的1000倍。

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、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,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.6A/m的磁声下8h连续工作。